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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更正:112學年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免學費查調」申請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新生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89
公告內容

壹、112學年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即日起

請備妥  1.申請書(如附檔)   2.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於申請期限內繳交教務處註冊組

一、申請類別 二、申請期程及繳驗文件 三、申請週期
♦ 低收入戶 即日起~113/1/15  低收入證明影本 每學期提出申請
♦ 中低收入戶 即日起~113/1/15  中低收入證明影本 每學期提出申請
♦ 身心障礙

(家長或學生本人)

即日起~112/12/27

身心障礙才障手冊或鑑定證明影本

每學期提出申請
特殊境遇 即日起~113/1/15  社會局公文影本 每學期提出申請
 現役軍人子女 即日起~112/12/27  眷補證 每學期提出申請
 軍公教遺族 即日起~113/1/15  撫卹令、函影本 在校申請過一次即沿用到畢業(如果入學時申請過,就不用再申請)
 原住民籍學生 即日起~113/1/15 在校申請過一次即沿用到畢業(如果入學時申請過,就不用再申請)
重要提醒:

(1)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應含學生及父母三人;如學生單親需含學生及代理人,並有學生權利義務代理記事。

(2)申請表務必經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以免觸法(偽造文書)。

 

貳、112學年第二學期「免學費查調申請:即日起~1227(星期三)止,

♦♦重要提醒:在校期間申請過即沿用到畢業不用每學期申請,未曾申請同學這學期開始要申請,請備妥

1.查調申請書(如附檔): 務必經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以免觸法(偽造文書)。

2.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及父母三人;如學生單親需含學生及法定監護人,並有學生權利義務代理記事),於期限內繳交教務處註冊組

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26308889分機6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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