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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議會辦理「姊妹市青年大使交流互訪活動」,請有意申請的同學於2/22(四)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實驗研究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國際教育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96
公告內容

一、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國立)一年級具英文說寫能力學生。
(二)交流日期
1、鳳凰城青年大使暫訂6月17日至7月8日來華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為7月8日至31日。
2、里加及華沙青年大使暫定6月29日至7月16日來華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里加及華沙之交流日期為7月20日至8月6日。為配合班機,日期如有調整,會另行通知。
(三)交流費用
1、姐妹市青年大使在臺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聯誼活動等支出,均由本市青年大使之家庭負責及安排;本市青年大使在該國訪問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活動等支出則由對方家庭負責。
2、由市議會支付本市青年大使赴互訪城市之經濟艙來回機票。

(四)交流名額
1、鳳凰城2名,里加市1名,華沙市2名,共計甄選正取5名,備取3名。
2、如國外姊妹市無法選出足額青年大使,與該市交流之青年大使名額亦相對減少。如有增加,則依備取順序遞補為正取。
3、國外青年大使臨時取消來臺,已錄取本市青年大使之學生可保留資格至次年。

二、注意事項:

1、青年大使於回國後一個月內,須提出500字以上書面心得報
告及登機證。

2、每校推薦以不超過2名為原則,且推薦學生無法指定出訪城市。

3、臨時退出者,致本活動經費支出增加,由家長負責賠償增加之支出。

三、報名資訊:請有意願者詳閱附件並填妥資料申請表、家長同意書,於2/22日(四)前親送至教務處實研組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