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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立南湖高中113學年度(高一、二)班際籃球賽競賽規程、賽程圖及賽程表
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活動競賽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66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南湖高中113學年度(高一、二)班際籃球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促進班際體育交流,提昇校園運動風氣,促進健康體適能及籃球運動技術水準。

二、依    據:本校學務處體育組113學年度上學期行事曆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衛生組、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

四、協辦單位:體育班、籃球社、均悅文化

五、比賽日期:

(一)高一113年12月9-11日放學後舉行。

(二)高二113年12月17-19日放學後舉行。

六、比賽地點:本校3樓綜合球場。

七、比賽組別:高二組201-214班、高一組101-114班。

八、參加資格:

(一)凡就讀本校高一、二學生,以就讀班級組隊報名參加。

(二)每隊16名選手(8男8女),報名後不得任意棄權。

九、比賽規則:如附件一。

十、比賽用球:標準籃球(男7號/女6號)。

十一、比賽制度:單淘汰賽制。

十二、報  名:如附件二。

(一)手    續:以正楷填寫報名表一式乙份送交學務處體育組長並將報名表以Excel檔填打後mail至體育組長信箱:chench580262@nhush.tp.edu.tw,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球員人數:每隊球員(含隊長)以16人為限。

(三)報名日期:113年11月20日(三)16:10前截止。

(四)報名地點:東風樓3樓學務處體育組。

(五)抽籤時間:於113年11月28日(四)12時10分,地點:東風樓4樓第1會議事舉行,請參賽班級康樂股長出席抽籤,未到者由體育組代抽,未到者對會中決議事項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三、獎  勵:每組取優勝前4名,頒發獎狀。(由體育組統一敘獎)

十四、比賽細則:

(一)球員出場比賽應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參加比賽,如未穿著運動服者不得出賽。

(二)各隊號碼衣由體育組提供。

(三)如有冒名頂替或未經報名而參加比賽者立即取消比賽及成績。

(四)請各球員攜帶學生證於賽前10分鐘至紀錄台檢錄

十五、本規程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立南湖高中113學年度(高一、二)班際籃球賽競賽規則

  1. 比賽賽制為上半場10分鐘由女生出場,下半場為10分鐘由男生出場。中場休息時間為2分鐘;上半場最後1分鐘球中籃後停錶;下半場最後2分鐘球中籃後停錶。
  2. 每一節內,每隊隊員犯規累計達三次後,自第四次犯規起進入球隊犯規罰則,進行罰球。
  3. 每節比賽開始前以跳球方式決定由哪方首先持有控球權,比賽中如有爭球情況,需交換控球權。
  4. 每位球員僅有3次犯規,犯滿退場。
  5. 開始比賽後,時間超過三分鐘後,球員不足五人時,裁判得沒收比賽。
  6. 比賽中每隊每節各有一次30秒的停錶暫停。
  7. 若遇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得視情況給予一分鐘的因傷停錶暫停。
  8. 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9. 罰球情況應依據標準籃球規則。
  10. 技術犯規之罰則為兩次罰球加控球權。
  11. 比賽結果得分相等時,則採黃金進球投籃,每隊各派五名隊員進行投籃,雙方各投一球互換直至投完為止,投中球數多者為勝隊。(犯滿不得上場,籃框猜拳決定之)。
  12. 比賽球隊如對對手身份有任何質疑,須於賽前提出,比賽開始後不得抗議或追訴。
  13. 除以上所述規則外,其餘均按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則執行之,但本競賽單位保留修改規則權利,將依裁判長最終決定為依歸。
  14. 未盡事宜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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