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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一: 組織與計劃執行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

(1)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一級主管及有關職務人員為委員組織健全

(2)聘請校外社區(地區)交通單位關心或愛心人士為委員或顧問

(3)定期召開委員會審查及檢討規劃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事宜

(4)召開一次以上全校性會議者

 

 

2.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規劃執行與檢討

舉辦多樣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3.按年度計畫活動籌措經費支應運用

年度 項目 經費來源 金額(元)
112 校園公共藝術–超越之道 教育局 5,500,000
113 颱風後,大球下天花板及科任教室天花板修繕 教育局 669,400
113 3F-9F及屋頂防墜設施 地政局平均地權基金 3,638,000
113 校門口ETAG自動感應設備更新+夜間感應照明系統+大球下防滑工程 地政局平均地權基金 5,032,000
113 113-1交通安全海報比賽 教育局青春專案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