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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起開徵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文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
公告內容

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納稅人可利用行動裝置下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或至銀行、便利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多元方式繳納稅款;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內湖分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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