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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一二補考方式&範圍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03
公告內容

如附件。
**除授課教師特別敘明,其餘補考作業繳交皆須於7/8中午12:00前繳交。(實體或電子檔請再參照附件)
**7/4更新: 一年級音樂科補考作業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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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應試證件:學生證。
1. 補辦學生證期間,請攜帶「補辦證明」與「其他得以證明身份之證件(該證件須有相片)」應試。(若需補辦學生證,請於今日7/4, 15:00前至註冊組申請補辦,補考當日7/7-7/8不受理申請。)
2. 未攜帶「學生證」而以「其他得以證明身份之證件(該證件須有相片)」代替者,扣該科成績5分。
3. 未攜帶任何證件資料者,扣該科成績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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