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起開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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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4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文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4 |
公告內容 | 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納稅人可利用行動裝置下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或至銀行、便利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多元方式繳納稅款;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內湖分處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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