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4年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宣導 |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7 月 01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508 |
| 公告內容 |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二、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 (一)「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二)「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三)「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四)「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五)「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六)「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七)「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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