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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十二年就學安置生報到注意事項(4月11日 9:00~15:00)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新生專區
公告等級 招生
點閱次數 288
公告內容

報到入學
一、 經公告安置之學生,須於 112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持「安置結果暨報到通知單」「身分證」向安置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本就學安置入學資格。

(一)由學生及學生家長攜帶上述文件前往報到為原則。

(二)如遇特殊情形學生無法前往報到,可由學生家長攜帶上述文件完成報到,須查驗家長「身分證件」「學生戶口名簿影本」

(三)倘學生家長無法前往報到,可由代理報到人攜帶上述文件與「學生戶口名簿影本」報到,須查驗家長暨委託人簽名之「委託書」與代理報到人身分。

二、 經安置且已報到之學生,請於112年7月14日前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結)業證書正本,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本就學安置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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