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2學年度十二年就學安置生報到注意事項(4月11日 9: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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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4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新生專區 |
公告等級 | 招生 |
點閱次數 | 332 |
公告內容 | 報到入學 (一)由學生及學生家長攜帶上述文件前往報到為原則。 (二)如遇特殊情形學生無法前往報到,可由學生家長攜帶上述文件完成報到,須查驗家長「身分證件」及「學生戶口名簿影本」。 (三)倘學生家長無法前往報到,可由代理報到人攜帶上述文件與「學生戶口名簿影本」報到,須查驗家長暨委託人簽名之「委託書」與代理報到人身分。 二、 經安置且已報到之學生,請於112年7月14日前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結)業證書正本,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本就學安置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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