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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第1學期 高二、高三「免學費」及「學雜費減免」申請(至111.6.21截止)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05
公告內容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 免學費補助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即日起~621日星期二止)

免學費補助:所有一般身分同學(111學年度升上高二、高三同學)

111-1免學費調查申請,將沿用110-2之申請資料,提交至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進行身分及財稅查調。此為查調109年「家長及子女年收入所得是否符合148萬以下」,若符合免學費補助標準,則當學期學費可減免。查調結果僅會顯示「是否通過補助標準」,不會顯示其他個人資訊和金額。

 (一)110學年第2學期已申請者,111學年第1學期,由註冊組續辦,不用再申請,即無需填寫「免學費補助調查與申請表」。

 (二)如有以下情況,需下載「免學費補助調查與申請表」(附檔1)填寫繳交至註冊組

   (1)110學年第2學期未申請,111學年第1學期要申請。

   (2)110學年第2學期有申請,111學年第1學期不申請或不同意查調家庭所得。

   (3)更改查調對象,例如單親、雙親狀況、法定監護人變更。

(三)申請表務必經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以免觸法(偽造文書)。

(四)申請表及附件證明資料請於6月21日(星期二)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疫情期間如不克到校,可掃描或拍照傳送註冊組, 電郵信箱:ling@nhush.tp.edu.tw 信件主旨:班級、座號、姓名111-1免學費申請

亦可用郵寄: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20號 南湖高中教務處註冊組收

(五)若有疑義,請電教務處註冊組26308889分機608

 

學雜費減免:符合下列身分同學

(一)原住民籍學生:申請一次在學有效。

(二)低收入戶子女:每學期申請。

(二)中低收入戶:每學期申請。

(三)身心障人士子女、身心障學生:每學期申請。

(四)特殊境遇子女:每學期申請。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申請。

(六)軍公教遺族:申請一次在學有效。

請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表」(附檔2),務必經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名,以免觸法(偽造文書)。

申請表及附件證明資料請於6月21日(星期二)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疫情期間如不克到校,可掃描或拍照傳送註冊組, 電郵信箱:ling@nhush.tp.edu.tw 信件主旨:班級、座號、姓名111-1免學費申請

亦可用郵寄: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20號 南湖高中教務處註冊組收

若有疑義,請電教務處註冊組26308889分機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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