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0學年度寒假改過銷過網路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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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27 日 |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908 | ||||||||||||||||||
公告內容 | 110學年度寒假改過銷過網路登記時間:110/12/28~111/01/07
南湖高中 110 學年度寒假改過銷過辦法 一、日期及時間: (一)111年01月21日至01月28日。 (二)服務時間統一為平日上午08:00~12:00、下午1230~1630。 二、銷過方法: (一) 先至教官室領取寒暑假改過銷過申請表(黃色表格),於12/28~01/7日開始自行上網至『學校首頁-服務學習專區』中登錄暑假改過銷過之服務日期及時段。因各日名額有限,請先上網確定登錄完成後,再填寫於申請表上,經家長、導師簽名或核章後於1月13日前,將申請表繳回生輔組核章。 (二) 服務當天請著整齊校服,準時(08:00及12:30)至教官室報到點名(遲到逾5分鐘視同放棄資格,恕不受理),並領回改過銷過申請表後,分發至各處室進行改過銷過服務,每次服務完由各處室負責老師紀錄於銷過單背面之服務表。 (三) 寒、暑假期間每日服務分上、下午場次(因考量同學交通往返列記服務1小時,每場次服務改為4小時),一日以兩場次為限。 (四) 寒、暑假期間因考量同學交通往返列記服務1小時,銷過服務時數調整為每滿4小時予以註銷警告一次。 (五) 服務時數限為校內之公共事務,需由本校教職員認證。 (六) 當天如有臨時狀況,請先來電教官室2630-8889轉327或329請假,已申請卻無故未到者,開學罰留校反省1次。 (七) 完成時數者,請於下學期(2/25前) 將註銷單經導師→輔導室→輔導教官蓋完章後,再送回生輔組統一辦理後續註銷事宜,逾期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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