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須知(9/1開學日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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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8 月 31 日 |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295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第一學期 【註冊須知與繳費說明】 (紙本每位學生一張,請將此須知交給家長) 一、註冊時間:110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上午9時(上午8時00分前到校)。 二、註冊地點:各班教室。 三、註冊方法:班級註冊,請各班導師協助辦理。 四、繳 費: 1.請上網進入 「校園繳費系統」 使用單一身分驗證帳號(學生或有申請之家長皆可)進入查詢繳費單並進行繳費,提供多元方式繳費,如超商代繳或信用卡等,請注意9月16日才能開始繳費,才可看到繳費單,繳費完成之相關證明請上傳至校園繳費系統。繳費前請先確認班級、座號、姓名及繳費金額是否正確,若有學費、雜費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本學期開始不主動發紙本繳費單,若需紙本繳費單,請洽總務處出納組詢問。 註1:高一學生之單一身分驗證帳號使用,開學後圖書館資訊組會另外安排教學說明 註2:家長若需要申請親子綁定單一身分驗證帳號,請至學校首頁最新消息公告查詢申請方式 2.「校園繳費系統」操作說明 請參考,或是至學校首頁最新消息公告查看。
3.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先至富邦銀行網站註冊申請,並至富邦銀行進行對保手續,憑銀行貸款通知書至總務處出納組申請換單後將貸款通知書繳回學務處。惟仍須繳納代收費、代辦費等未核貸之金額。(若有就學貸款相關事項請洽學務處訓育組,26308889分機309)。 4.配合「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免學費)申請查調期程, 【高一】採二階段收費,第一階段收取除學費外之其他費用(繳費單,學費欄暫顯示0),待補助申請核定後,第二階段再進行學費收費(預計10月中發學費繳費單)。家長欲向在職單位申請公教人員補助,如需提早繳交學費,請勿先行繳費,請電洽總務處出納組02-26308889分機114,更新繳費單後,再進行繳費。 5.已申請學雜費減免或通過免學費的同學,請確認應繳金額。 6.若符合學雜費減免條件(特殊身分),但尚未申請,切勿先行繳費,先持相關證件至6樓教務處辦理審核,審核通過更新繳費單後,再進行繳費。 五、註冊手續: 請依註冊程序單辦理班級註冊手續: 1.請導師協助登記9月1日出缺席並簽章。 2.已完成之服務學習儲值單(高三為補交)請學藝於9月6日前以班級為單位繳至學務處訓育組,無人繳交也請至訓育組核章。尚未完成服務學習者可於12月30日前自行繳交服務學習儲值單。 3.繳費登記請學藝於10月5日前向同學調查,確認全班同學皆繳費後,至總務處出納組蓋章。 4.學生證(高一除外)請學藝於10月5日前收齊並連同註冊程序單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蓋章。(必須先完成上列1~3之承辦簽章) 5.註冊當天發放教科書,請確認書本數量,如有新書免購驗書,請自行於9月1日~9月3日上午9:00~下午4:00至5樓設備組辦理。 六、注意事項: 註冊當天因故未能到校註冊者,須先向學務處(TEL:02-26308889#327、329)辦妥請假手續,如未請假以曠課論,無故不按時完成註冊者依校規處分。
★備註:若有註冊的問題,請至6F教務處註冊組或電洽02-26308889分機603或608或607,我們會協助處理相關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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