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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 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
公告內容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請轉知貴屬教師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35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實習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檢附國教署原函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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