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衛生福利部函頒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一主責、多協力」權責分工原則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8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1 |
公告內容 | 一、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係以人為本、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並結合跨專業、跨體系及跨服務網絡資源提供整合型服務。為使服務更綿密順暢,衛生福利部參考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林名譽教授萬億所提「一主責、多協力」分工原則,並經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於114年7月9日研商竣事,以強化各階段之服務提供、轉銜順暢與權責明確,確保服務對穩定、持續獲得適切服務,先予敘明。 (二)重要政策規定主責單位者:就不屬法律明定強制執行範疇者,但中央主管機關已明定政策分工或發布相關執行指導原則者,應依上開規範所指定之主責機關辦理。 三、又強化社會安全網之「一主責,多協力」之分工原則與合作模式,非指分工後由同一機關(或單位)服務至結案,仍須依主要服務對象及其家庭需求之階段性適時調整,轉換主責單位與協力單位。執行主責單位轉換時,應依前述基本原則重新評估主責單位,前一主責單位應於結束服務前至少1個月協調轉銜機制,並有過渡期3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次,落實轉銜作業,以維護服務連續性與權責明確。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