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訂於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111年 臺北市環境教育承辦窗口教育訓練班」(線上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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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4 月 29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研習活動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18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50 之財團法人,每年應 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 ,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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