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園)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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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4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教官室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89 |
公告內容 | 教育育部配合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另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校(園)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及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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