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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試辦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46
公告內容

(一)申請條件:教學助理須皆具備以下條件
1、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
2、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
3、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

(二)錄取原則:預計錄取7名,依據面試分數進行錄取,另
以通過中高級者優先錄取。
(三)實施方式
1、教學助理每週參與協同教學時間14小時,其中需參與
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教中心)辦
理相關原住民族文化課程研習及活動每月至少4小
時。
2、參與計畫完成者,發給認證證書。
(四)補助項目:教學助理鐘點費及保險費。
(五)成果繳交
1、教學助理須繳交每週教學紀錄,並於學期末彙整為成
果報告繳交至原教中心。
2、教學助理須於學期末進行協同教學演示1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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