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111學年度學科能力競賽 實施計畫
- 依據:「111 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及「臺北市111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及自然學科能力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 目的:
- 激發高中生對數學、科學、資訊之學習興趣和潛能,提供互相觀摩學習之機會。
- 選拔優秀學生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學科能力競賽,為個人與學校爭取榮譽。
- 每班參賽人數限制:高一:每科0~1人、高二及高三:每科0~3人;數學班報名數學科每班可報名0~10人,每人僅可擇一科目參賽。同學報名請詢問該科任課教師並完成簽章推薦,整班完成後請學藝股長交由導師簽名確認。
- 報名日期: 111年09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30以前報名截止,逾期不受理。
- 報名地點:請學藝股長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表送至東風樓5樓設備組。
- 競賽項目: 數學科 2.物理科 3.化學科 4.生物科 5.地球科學科 6.資訊科
- 競賽內容:分為筆試或口試(實驗操作)兩部分,口試(實驗操作)視筆試成績決定是否舉辦。(考試開始10分鐘後入場之同學,成績一律為0分。)
筆試 |
競賽
內容 |
內容以高中課程為主,部分題目會配合課程內容延伸、生活應用題、新聞新知及課外重點題型。 |
自行攜帶
應試文具 |
競賽時間 |
1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10至16:00 |
競賽地點 |
東風樓6樓、7樓大自習教室(皆由6樓進入) |
實驗操作或
口試 |
競賽內容 |
內容以高中課程為主,題目也會配合課程內容延伸。 |
視筆試成績決定是否舉辦,
將於本校網頁校園公告另行通知公告。 |
競賽時間
地點 |
如需舉辦將另行通知。 |
- 評審:由教務處以及圖書館聘請教師,組成命題與評審委員會評審。
- 獎勵:各競賽科目錄取下列名額如下
名次 |
獎勵 |
名額 |
備註 |
第一名 |
獎狀及嘉獎兩次 |
1名 |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學科能力競賽 |
第二名 |
獎狀及嘉獎乙次 |
1名 |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學科能力競賽 |
第三名 |
獎狀及嘉獎乙次 |
1名 |
列為後補選手 |
佳作 |
獎狀 |
若干名 |
視參賽學生人數決定 |
※如獲得市賽參賽資格,卻無故缺席市賽者,將予以留校反省(公共服務)3小時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