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目的:
(一)增進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對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了解,保障身心障礙者在教育現場之人權,
與平等的基礎。
(二)落實融合教育精神,打造校園人文、物理上之無障礙環境。
二、辦理時間:
(一)本研習共辦理3場次,可擇1場次參加:
1、110年10月15日(五)13:30-16:30。
2、110年11月13日(六)09:00-12:00。
3、110年12月10日(五)09:00-12:00。
(二)第2場次於假日辦理,開放學生、家長及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民眾報名參加。 三、研習地點:因應防疫措施,採線上方式辦理。
四、參加對象:每場次報名上限為80名,如欲額滿時依下列順序錄取。
(一)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特教教師。
(二)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
(三)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約聘或兼任人員。
(四)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及家長。(限第2場次)
(五)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民眾。(限第2場次)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請於下列網站擇一報名,並自行至網站查詢錄取狀況。
(一)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
(二)全國特教資訊網( https://reurl.cc/pm4kxl )。
六、備註:
(一)參加本研習教職員敬請學校准予公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二)參與人員請於研習結束5日後,至原報名網站查詢研習時數。
(三)研習相關事宜請逕洽聽資中心輔導服務組黃鼎翔老師,電話:(02)2592-4446 #604、信箱:2056@tmd.tp.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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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有特殊需求(如:手譯及聽打等),請於報名時聯繫承辦人,以利服務之安排。
(五)本次研習使用【Google Meet】進行,並使用台北通APP進行簽到,請於研習開始前參閱實施計畫及安裝相關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