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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定期考試(段考)的【試場規則】和【定期考試申請補考和免考】的方法【寫在學生手冊】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公告類別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67
公告內容
  1. 行政業務單位需要按照規章辦理,繁瑣不便之處敬請包含,而定期考試一學期最多也只有3次。
  2. 校內規定的修訂,可以由家長代表或學生代表或教師代表,於會議中提請討論。
113學年度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學生手冊-02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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