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因應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下簡稱全中運)競賽規程學籍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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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1 月 29 日 |
發佈單位 | 體育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832 |
公告內容 | 一、依教育部110年11月16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40566A號函及本局110年11月23日「市中運及教育盃因應全中運競賽規程修正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為維護選手參賽權益,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及教育盃等全中運選拔賽配合修正學籍規定,相關因應措施如下: (一)開放未曾報名參加全中運之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惟為維護公平性,請此類選手填具切結書以示負責。 五、檢附「未曾報名參加全中運之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切結書範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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