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內政部函知修正「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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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4 年 12 月 06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官室 |
| 公告類別 | 學生專區, 行政公告, 新生專區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313 |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奉交下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3號函及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4號函辦理。 二、旨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經內政部以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旨揭契約書範本亦經內政部於同日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4號函修正。 三、檢送內政部函、修正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修正後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計4份。 四 、「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如需修正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五、修正「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如需上開修正範本,請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s://pip.moi.gov.tw)或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租賃條例專區」(https://www. 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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